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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和陈水扁

2006年7月4日

  前几天写了篇《最烂莫过郭敬明》,收到了一个读者的留言,她说:

  其实刚听到小四拒绝了给萌芽写贺稿的消息,我也是shock了一下,觉得说随便写两句应景的话也不会怎样,何必搞得这么僵呢。后来又听到原因是稿酬太低,心里面忍不住冷笑了两下,真是编的太离谱了。四根本不是这样的人,根本就不是为了钱会怎样怎样的人。我想,他拒绝了萌芽的约稿,一定有他自己的理由,而且是非得不写的理由,他是个宁愿伤害自己也不会让别人受伤的人。我相信他。至于是什么样的理由,我相信这个事情之后他会慢慢解释的,给一直支持他的人听,给曾经误会他的人让他们小后悔一下,笑。这个才是小四阿。

至于小四的人品有什么问题。这么说吧,小四的确有心眼儿,不然不会把自己炒得这么火热,可是小四没有坏心眼,无论是对朋友陌生人还是敌人,四没有先伤害过任何人。

其实读您的blog很久了,因为很喜欢您关于无印良品那篇blog,您说商品品质好坏顾客应该自己分辨,而不是单纯的相信品牌的宣传。
新闻也是一样,假新闻漫天飞的时代,尤其是这样的八卦新闻,假的比真的多,坏的比好的多,想要分辨清楚比搞清那种洗面奶更好用要难很多吧。不过也没什么,因为大部分的人也没想要分辨,就只是当个八卦消息传播一下而已。我本身也是个乐于谈论明星八卦的人。不过这次的对象不太一样,所以我想,应该出来解释一下吧。

  会浏览我的blog,而且留言的,相对来说肯定比郭敬明自家blog或者bbs上的来得理性一些。而且这位朋友也承认“小四的确有心眼儿”,比起那些相信郭敬明永远都是对的死忠肯定讲道理许多。“拒写事件”到底怎么回事,正如那位朋友说的,的确会与事实走样,那么就且看《萌芽》的官方申明。


  《萌芽》杂志社关于郭敬明拒写贺文报道的声明
  鉴于2006年6月30日发表于《新闻晚报》头版“嫌稿费太低,拒为《萌芽》50周年特刊写稿 郭敬明如此‘报恩’”一文之后引发的诸多媒体对于此事的关注和采访,并考虑到任何个人名义的发言可能会被断章取义,我们决定专门发一个声明,并此后不再就此事发表任何言论。
  《萌芽》50周年特刊于2006年春节后开始向18位作者约稿,原定截止期是2006年4月中旬。后考虑到个别作者的实际情况,延长至5月8日。在此期间,两位编辑分别以msn和电话的形式数次向郭敬明约稿,因对方主动问及稿费标准并举出其他媒体约稿费用有达千字千元,故特向主编申请,主编表示只能适当提高,由原来的千字五十到千字一百。之后双方没有任何联系。特刊出版之后,只有原定的17位作者的来稿。
  《萌芽》没有一位编辑听到郭敬明亲口说因为稿费太低而拒写稿子,但是经过几次约稿交涉,我们在最终没有收到其稿也没有其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才对媒体有此“拒写”一说。
  
  特此声明。

 
  
  《萌芽》杂志社
  2006年7月3日

  相信事实大致就是应该是申明中所说的那样——郭敬明没有明确表示不写,只不过他为表现大牌开出的稿费是《萌芽》不可能接受的——这主观上起到了拒绝的效果。

  我知道,不少媒体的朋友都不喜欢郭敬明,所以关于它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部分甚至牺牲了中立性,连给郭敬明一个辩白的机会都没有,报道就出台了。

  媒体报道对于郭敬明会有什么影响?看看过去几年的陈水扁就知道了。

  陈水扁和郭敬明的一大共同之处就是他们都有一批死忠,陈水扁有的是“本土意识”强烈的深绿本省人,而郭敬明有的则是“不愿长大”的“孩子”们。

  当媒体尤其是大陆媒体批评(乃至批判)陈水扁时,深绿的本省人会将其视作是对台湾生存空间打压,是对所有深绿人的打压,而非对个人的批评;同样的道理,媒体批评郭敬明时,那些不愿长大的孩子们会认为这是成人社会对于他们这些纯洁而不愿长大的孩子们的不理解乃至批评,而绝非仅仅对于郭敬明个人的批评。

  因此,媒体打压陈水扁,只会让深绿们更紧密地团结在陈水扁的身边,每一次打压都成了对陈水扁的“加持”。而媒体对于郭敬明的批评,也只会让那些死忠更拥护他们的“小丝”——用连岳的话来说“他现在就是把鲁迅的《狂人日记》抄袭了,都有FANS为他辩护”。

  当然,死忠终究是少数。对于靠选票吃饭的陈水扁,还有依靠书销量吃饭的郭敬明,必须团结住大部分拥护者,包括忠诚的和墙头草的。

  陈水扁的今天大家也看到了,民进党主席的位置丢了,“总统”的位置也差点被罢免了,可谓是众叛亲离。而其中的致命一击就是前段时间媒体揭露的“驸马舞弊案”,让不少非死忠的浅绿分子离他而去。

  至于郭敬明,抄袭案败诉会让他流失一些非死忠的读者,而小朋友们阅读视野的开阔,也将使把Nana这样流行日本作品掺点煽情文字变成自家作品的操作手法不会再那么管用了。

  我想,陈水扁的今天就是郭敬明的明天。

 


琐记

  1. Eren
    2006年7月4日21:27 | #1

    我们小寺就是强啊就是强……
    83年还是孩子,发育不良吧?

  2. kinghero
    2006年7月4日22:13 | #2

    昨天在一份海外报纸上看到了这么一篇报道:《天才作家郭敬明被判剽窃》,并且还说是北京市高等法院终审判决。也就是说郭敬明剽窃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被办成铁案了,除非是包公再世,不然这辈子是别想翻案了。

    我这人不学无术少于看书,所以郭敬明是谁我不知道,但这个名字我又好像在哪里见过,后来突然想到了新浪博客上有一位叫这个名字的人的博客几乎挂名在前三甲上。

    这个人的博客我过去进去看过一眼,看他的博客不是为了别的,主要是我根本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想知道是什么人的博客点击率这么高?可是看了半天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当时就觉得他的博客简直没法看,人的打扮一时间也看不清男女,索性就再也没有去看,当然我的不看并没有影响这位博客的红火程度。

    为了弄清剽窃的郭敬明与新浪博客网上的郭敬明是不是一个人,我又费劲地进入到火热的郭敬明博客里看个究竟。终于在这个博客里发现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并公然说这书是他自己作的,由此我推断剽窃的郭敬明与新浪博客上的郭敬明是一个人(如果我弄混了请一定告诉我)。

    剽窃的事儿在学术界比较普遍,此起彼伏。原因就是学术这个东西不好认证是不是剽窃,因为你想到的东西,我也完全可以想到。这就如同照相机到底是谁发明的不好说一样,因为同一个时期里不止一个人想到了照相这个问题,并且也都付诸行动了。所以在大学里被抓住的剽窃者通常都有一百个理由为自己辩护,打死也不承认自己是剽窃的大有人在。

    但剽窃小说的就比较少了,因为剽窃小说很容易被识破。小说是编造出来的,每一个人的想法不可能一致,所以编造出来的小说也就不可能一致。这就如同一个班级的学生一起去郊游,回来都写了一篇作文,但全班也出现不了两篇一致或者是基本一致的作文。如果一致了或者基本一致了那老师与同学就可以肯定地说,其中一个是抄袭的,不会有一个同学有异议,甚至当事人也不会喊冤。因为小学生都知道,每一个人的想法是不可能一样的,即使是一起去的郊游,也不会写出一致的作文来的。

    但我们的郭敬明同学却傻到了抄袭别人的小说然后公然出版发表的程度,还认为别人不知道,这种进了金店只见黄金不见人的傻逼行为也许只有郭敬明能干得出来,有一个成语叫做掩耳盗铃大概说的就是郭敬明吧。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我看郭敬明是初生牛犊不知虎。

    剽窃到底好不好,我认为肯定是不好,不是因为道德什么的不好,而是剽窃太费事了,远没有自己亲自写来得快捷和简单。所以打死我也不会费事去剽窃的,因为我这个人就是懒,凡是费事的事儿我是说死也不会去干的。我是怎么简单怎么来,所以我从来都是自己写。

    我象郭敬明这么大的时候也是爱舞文弄字的,也爱发表文章也爱出版书,区别是他剽窃我嫖妓;他写的少,我写的多;别人剽窃我的,他剽窃别人的。还有就是他是名人偶像,我是狗鸡巴一个。你可别小瞧了这小小的区别,这可是天壤之别啊,一个是天一个是地,不可同日而语。

    我年轻的时候也曾因别人剽窃我的文字拍案而起过,但后来被剽次数多了就不太在乎了。这就如同被别人强奸一样,被强奸一次是个事儿,被强奸几次了就不是回事儿了,甚至还挺舒服的,如果好长时间没有被强奸反而是个事儿了,是不是自己年老色衰没有魅力了?这是说一个玩笑:)

    其实郭敬明剽窃也是有帮凶的,帮凶就是他那书的责任编辑,责任编辑不应该是吃干饭的,还应该是干活的。郭敬明之所以能够剽窃成功责任编辑应该是脱不了干系的。

    郭敬明的责任编辑帮助郭敬明成功出版了一本剽窃来的书只有两点可能,一点是编辑跟本就没有看出来郭敬明这书是剽窃来的。编辑没有看出来,说明编辑是二五眼一个,现在二五眼的编辑到处都是,几乎你很难找到一个是接近眼边的编辑。本来编辑是应该比记者强的,可是现在是当不了记者的人才有资格去当编辑,而记者正好在二五眼以下,你就可想编辑的水平如何了。本来编辑应该知识渊博,无所不知,但现在的编辑出除了上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即使是本专业的知识也是一问三不知。

    另一点是责任编辑发现了但没有制止还助纣为虐了。这是渎职,起码是不作为。如果编辑真的这样做了就是极不道德的事情了,把郭敬明彻底弄到了不仁不义的境地,被钉到历史的耻辱柱上,成为不齿人类的狗屎堆。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郭敬明的责任编辑根本就不是一个编辑,是什么他自己应该是知道的。对于这样的责任编辑出版社只有一个做法那就是将其开除公职,如果做不到把这个牛逼的责任编辑开除公职那也一定要把出版社的社长免职了,二者必择其一。

    我们都知道剽窃与嫖妓都是很不好的事情,但我认为剽窃还不如嫖妓,嫖妓被抓住了大不了罚款5000块钱了事,只是自己受点经济损失,即使被人发现了也可以引用成龙的一句经典语录来解释一下,那就是“犯了所有男人都可能犯的错误”。但是剽窃就不一样了,剽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犯的错误,这个就不可以原谅了。另外剽窃罚款也多,据报上说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受害人21万,其中1万是精神损害慰抚金。

    由21万罚款我们还可以看出,现在出书挣钱是很少的。根据出版社吃大头的惯例,我推测郭敬明这本畅销书得稿费也就是2万块钱而已,估计抄了一年,担惊受怕的就得了这么一点的钱,还不如摆个地摊挣得多呢。

    我认为抄袭行为唯一可以原谅的或者也是允许的就学生抄老师的文章,这个是一种“临摹”式的学习,除此之外统统都是叫人鄙视的行为,无论你剽窃的理由有多么的充分多么的冠冕堂皇,剽窃了就是剽窃了。

    我反对剽窃但我不反对嫖妓。

    今天你剽(嫖)了吗?

  3. kinghero
    2006年7月4日22:15 | #3

    小抄郭指的是打小抄的郭敬明同学。

    昨天小抄郭同学在自己的博客上公然说自己对打小抄事件绝不道歉。不道歉可以,如果你是对的,你完全可以不道歉,甚至还可以反戈一击。但你是错的,你伤害了别人,那你就要在赔偿别人损失的同时说一声道歉,要给受你伤害的人一个最起码的心理安慰。可是你没有道歉,还高声说不道歉,这就有点叫嚣的意思了,这就如同偷了人家的东西被抓住了,还叫喊“就偷你了,你能怎么样!” 说老实话是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打小抄的名声还是要跟着你一生的吧?

    你不道歉,你自己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不道歉的理由来,只是说要坚守自己的“那点顽固信念”,还说自己“曾经创作时的辛苦”。没人说你创作不辛苦,也没有人说你创作时不“心苦”。小偷偷东西的时候也很辛苦,也害怕,但我们不能因小偷偷东西辛苦了,就可以原谅小偷偷东西的恶劣行径。伟大导演陈凯歌同志教导我们说:“人是可以无耻的,但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我觉得陈导这话说得很好,用到小抄郭同学身上不大不小正正好好,就象量身定做一样合体。小抄郭同学有信念这很好,年轻人都要有信念,但这个信念要正确的才行,死不改悔的“顽固信念”就是不对的了,这样的信念是需要彻底抛弃的,死守这样的信念就是顽固不化了,更无法与时俱进了。

    现在郭迷们有一个很幼稚的说法就是法院判决也是可以判错的,从理论上讲,判错案是存在的,但历史上还鲜有把剽窃案给判错过的呢。为什么剽窃案不容易被判错呢?就是因为剽窃案可以做到铁证如山,这一点要比其他案件来得容易,所以剽窃很少出现冤假错案。就郭敬明剽窃案来说,我认为一点也没有错怪他的地方,因为凡是郭敬明能够证明没有抄袭的地方法院几乎全部给予采认了,可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大量足以判定他剽窃的地方存在,就连小抄郭同学自己也不得不承认。法院就是按郭敬明和出版社也承认抄袭的地方来判他剽窃成立的,如果这个还不服气的话,那谁都没有话可说了。再说了,判他案子已经不是一个法院了,最后判决的是北京最高法院。我也认为法官的水平不是一边高的,但北京最高法院的法官整体水平还是比较高的,这也是公认的,没有什么瘪子法官在里面充数,更没有象南郭先生一样的人在里面滥竽充数,所以小抄郭同学这个案子不存在错判的问题。

    郭迷们还有一种幼稚的说法是,郭的抄袭是一种再创作过程,比原作更好看。这个只能说郭敬明抄袭的更高明,更用心而已,不能说明他没有抄袭。现在没有人说郭敬明自己一点再创作没有,他确实是把别人的书拿来改巴改巴过了,也就是说郭在作案的过程中确实是做了大量的掩盖证据的工作,不然断他的案子法院也不需要用三年的时间了。但令人遗憾的是郭敬明在作案的时候并没有把全部作案留下的证据给消灭掉,还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致使自己最后就栽在这些蛛丝马迹上了。聪明反被聪明误,这也算应了那句“伸手必被捉”的老话了。

    对于案子的败诉,小抄郭同学自己并没有做出正确的反思和吸取教训,反而说“导致它败诉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自己“ 没有在官司上浪费任何精力”,多么荒唐可笑的理由啊,无理狡辩到这个份上了真是让人没什么可以说的了。难道说你自己要把精力用到案子上你就可以胜诉了吗?法官判案子是根据你投入精力大小来评判的吗?你投入了精力就可以把剽窃变成创作了吗?再说了你真的没有投入精力打官司吗?还是你投入了所有精力也打输了官司?你没有投入精力为什么最后还是把案子弄到最高法院上去了?谁不知道你把吃奶的力气都用出来了,可惜的是你还是输了,打输了官司对于你投入的精力物力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遗憾。

    小抄郭同学还说自己这三年来没有荒废光阴,“活得很有存在感”,写了一本长篇小说以及还干了其他一些活,包括改编了人人喊打的《无极》。郭敬明可不是普通的作家,是天才作家,是高产作家。可是三年就写出一本长篇小说来,给我的感觉是江郎才尽了,有点挤海绵的意思。就连我这啥也不是的蠢材,年轻的时候三年写出的也不止是一本书啊,何况是天才作家小抄郭同学呢。当然我的书没人看,小抄郭同学的书大家抢着看,但怎么说三年磨一剑,这剑磨得也太慢点了吧?慢得我都有点怀疑你的写作能力了。

    小抄郭同学的案子都人赃俱获了,可他居然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死也不认错就不对了,即使今后改行干点别的也是需要诚实的。今后你就是骑一倒骑驴走街串巷收破烂也还是需要诚实的,诚实很重要,不然你就是高喊“酒干倘卖无”的时候底气也不会是很足的。

    说到狡辩到了抵赖甚至是无耻的程度还有一个比小抄郭同学更厉害的,那就是最近轰动一时的北外女博士。当有关人员进入她的寝室里从她枕头底下搜出证据的时候,她居然上去一把夺回塞到嘴里咽到肚里了,这种只有在白色恐怖年代我女地下党员才能做出的英勇壮举,居然被这个女博士给重演了一次,可谓惊心动魄。她以为吞到肚子里就没事了,其实这一切已经都被录了像。她手机记录了大量她骚扰她导师的痕迹,她说别人也用过她的手机。她电脑里有她更多的骚扰证据,她说别人也用过她的电脑。她电子信箱里也有大量的骚扰证据,她说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进入到她的信箱里了。这位女博士在大量证据面前说死也不承认,坚决抵赖到底,还表示对北外开除她学籍一事要用一生来抗争。对于这位女博士我只能再次使用伟大导演陈凯歌同志的语录:“人是可以无耻的,但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抵赖到了无耻的程度了,我们就再也无话可说了,再说什么都是废话了。下面还是看看连美国人都挂号的“带三个表”是怎样评论小抄郭同学的吧。本来是要把“带三个表”大作放到这里让网友一起观看的,可是我要转贴的时候突然发现这文章末尾有“请勿转载”四个大字,吓得我急忙收手。有兴趣的同学请自己去看吧,他写得确实比我好:)

    又及:刚才又仔细阅读了张怀旧鸡奸郭敬明的一篇文字,这D毛乱飞的文字还真有点插入的感觉,不能不说是传教式的别样,有点意思,远比“带三个表”的女里女气的文笔痛快许多。如果区别他们两个人的文风的话,一个是进入,一个是被进入。哦,对了,发现我的一篇文章的题目与张怀旧博客的一篇文章的题目有点雷同,谁的在先谁的在后呢?

  4. sopru
    2006年7月5日13:08 | #4

    确实不喜欢郭敬明
    以前曾近听说他有个过去的朋友评价他是个“极度自卑而极度自傲的人”
    感觉很贴切

  5. awo
    2006年7月5日15:21 | #5

    连岳的评价总让我觉得郭的粉丝的行为有点眼熟,现在终于想起来了,金庸早就写过的:

    威灵下济,丕赫威能。
    降妖伏魔,如日之升。
    羽翼辅佐,吐故纳新。
    万瑞百祥,罔不丰登。
    仙福永享,普世崇敬。
    寿与天齐,文武仁圣。

  6. 毕昴参
    2006年7月8日22:42 | #6

    真的,每次看郭敬明的东西都有上当的感觉。特别是买他的书看完后,就会觉得它不值那钱。他抄了那么多人的东西的就不讲了,大家有目共睹。还有就是作品的品质的问题.

    他还说他重质量,可是他的作品长久以来都没有丝毫长进。(不信的话,可以拿他以前的作品和现在的作品对照,恍惚是在一块儿写的)

    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撇开有名有姓的作家/写手不说的话,一个普通的高中理科生也能写出超过郭敬明的水准的文章!

  7. 合法反抗
    2008年1月4日23:33 | #7

    压根不看郭敬明,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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